在美国随时随地能见到义工的身影
笔者曾在美国工作和生活了四年,任满回国后,有亲友问我,你对美国平民百姓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我毫不犹豫地回答说,美国人热衷于做义工的行为令人难以忘怀。
在美国,可以说,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有做义工的经历。在公共场所,公益单位,时时处处都能见到勤勤恳恳的义工,一丝不苟地做着他们可能在自己家里也不一定做的事情:抹灰尘,擦地板,倒垃圾,或在养老院陪老人聊天,喂病人进食。
位于首都华盛顿林肯纪念堂前的越南战争纪念碑是游人常去的地方。顺便说一下,越战纪念碑是我国建筑美学大师林徽因年仅21 岁的侄孙女林璎设计的。当时的林璎,还在耶鲁大学建筑系读大四。这位在校大学生的设计方案在1421个出自名家的方案中最终脱颖而出。这是一座低于地平线,倒V字形的碑体。黑色的、像两面镜子一样的花岗岩墙体,如同一本打开的书,上面刻着越南战争阵亡将士的名单。整个碑体仿佛大地开裂,向两面无限延伸,匍匐着伸向大地,在到达地面处渐渐消失,整个基调显得绵延而又哀伤。
笔者多次游览过越战纪念碑,每次去都能见到义工的身影。有时是白发苍苍的老者,有时是尚在学校上学的青少年。壮年男女也能经常见到。他们大都穿雨鞋,戴手套,自带清洁剂、刷子、拖把。这些义工们认真地在纪念碑体上擦拭,对碑上的每一个名字都充满敬意,擦好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若有游人此前所献的花圈或花篮干枯了,他们会小心翼翼地收拾到垃圾车内。纪念碑处每天游人如织,但碑体总是光亮如镜,一尘不染,人行道也干干净净,见不到半点杂物垃圾。
做义工已溶入美国人的生活
美国人的志愿服务精神闻名于世,此言确实不假。美国慈善组织的一项调查说,半数美国人平均每年花在做义工上的时间大约有100个小时,这相当于在美国1.5亿成人中,每三到四天就会去做1小时的无偿义务社会服务工作。相比之下,每三个德国公民、每五个英国公民中,才有一个人从事义工劳动。
每年4月15日至21日是,是美国每年一度的“全国义工周”。该项活动始于1974年,时任总统尼克松对全国发表演讲,并签署了行政命令,确立了每年一度的义工周,成为美国社会的优良传统。每逢这一天,总统都要亲自发表讲话,号召人们做义工。布什总统2002年曾对全国发表讲话,号召每个公民一生贡献4000个小时当志愿者,以回报社会。这样,美国就有一支亿万人的“同情怜悯大军”为国家和民众效力。据无党派智库城市研究所指出,美国人从事这些义工不接受报酬,每年这些无偿劳动对经济的贡献高达约2000亿美元。这些统计数字证实了美国人热衷于无偿劳动,义工现象之普遍已到了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境地。
在美国做义工有两种类型,一是向有需要的人群奉献爱,另一种是为保护环境而无偿劳动。前者多见于宗教机构、医院、学校或养老机构。研究结果显示,从事义工活动的公民会生活得更快乐,更充实,这对一个社会而言也是件很好的事情,实在是一件双赢的事情。
在美国做义工从娃娃抓起
在美国中学读书后,学校就组织学生走向社会,从事各种各样的义工活动。学生做义工,学校可以算学分,每做20个小时可以算1个学分,而且学校还给学生介绍做义工的机会。表面上看以做义工来挣学分似乎有点功利,其实不然。它清楚地表明了美国社会的一种价值取向。
美国的学校和儿童组织,通过指导孩子参与社区服务,从小培养他们的义工精神。有的中学生去“食品银行”做义工,赶在每天店铺关门之前,把当地熟食店、糕饼店当天没有卖完不允许过夜的食品,分头送去给无家可归的穷人。还有一个非常适合中学生做义工的国际性组织,有两项经常性活动。一项活动是到儿童博物馆去做义工,周末帮忙看小孩。另一项活动就是到施粥站做义工。施粥站是为无家可归者提供免费晚餐的地方,由慈善组织提供房屋、炊具、商家和教会捐献的食品。
美国的一些中学生们在放学后,或在假期里做义工。社会上有很多组织可以提供给中学生做义工的机会,譬如:各大医院、医学院实验室、社区各种服务机构、红十字会等等。在医院、急诊室里,中学生可以帮助护士把病人送到放射科等各个辅助检查科室,以及化疗室、理疗室等治疗科室。一些学生到红十字会的救助中心,向无家可归者提供帮助。在一些十字路口,做义工的学生们提着塑料桶,为残疾人募捐。美国还有一种叫“善终服务”的机构,不治之症的晚期病人在那里等待往生。学生们可以去和他们聊天儿,给他们读报。学生们在做义工时,都会得到一份证明,说明他做义工的方式和时间。
美国大学的招生时特别看重考生是否有为他人提供无偿服务贡献的经历,只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而不是唯成绩论英雄。像哈佛大学这样的名牌学校,并不是特别在意考生的分数,校方录取的是将要贡献社会、贡献世界的人。有一个白人女孩出生在一个富裕到她一辈子不工作也能衣食无忧的家庭里。她的学习一般,因为她几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去做志愿工作了。暑假期间天天去打工,赚到的钱也不是攒学费,而是捐给了拉丁美洲两个穷苦的孩子上学了。结果她考分虽然不是很高,却被哈佛录取。名牌大学尚能如此,普通大学就更不用说了,因此这也是许多中小学生争着做义工的重要原因。
美国的医科大学招生时尤其看重高中生做义工的经历。如果申请入学的学生没有在医院或养老机构做过一定时数(至少100小时)的义工,无论你的成绩多好,都不会予以考虑。因为学校认为学医的人首先要有奉献和服务人群的精神。
老年人退而不休继续做义工
设在华盛顿的无党派智库城市研究所最近在一项新的研究中揭示,55岁以上的美国人在退休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仍对社会生活做出巨大贡献。他们花时间照料年老体弱的亲属,还有数百万人在孩子放学后到父母下班回家之间负责照料他们。其它美国老年人还为教会、慈善机构和文化场所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许多美国人退休以后不是以休闲、旅游和娱乐等活动来打发时光,而是选择去当义工。美国退休者协会的调查显示:有1/4年龄在65岁以上的美国人每周平均做4个小时的义工。而做义工的退休人员一般有以下特点:具有高中以上教育程度、有技术专长、身体好、有固定收入来源。
目前,有6种义工是退休人员最喜欢做的:一是家教,许多留美人士的英语都是义工老师辅导的,这些老师百分之百的是退休人员。二是在公共场所提供服务,如在医院承担一些送水的工作。三是参与公益事业筹款集资活动。四是参加社团组织,监督公司企业的经济活动。五是做一般性的办公室文秘工作,帮助收发来往信件。六是帮助接送社区的孩子、病人。
一位做义工的老太太说,对她来说,做义工纯属一种乐趣,使自己感到时时融入社会,时时与人交流,从不感到孤独,活得踏实,比在家里待着强得多。一旦帮助某个人摆脱了困境,她会兴奋好多天。
美国人做志愿服务往往是从少年就开始,一直做到老。参与的不仅是个人,而是全家。在俄亥俄州哥伦布市,贝蒂?帕奇一家四代都参加志愿服务。她母亲和祖父现在仍在4个俱乐部做义工,女儿5岁时就被带到教堂参加志愿活动。帕奇和3个孩子多年来一直积极参加消防营的志愿服务,她还参加不少志愿支援组。她说做志愿者是第二天性,能了解社会,获得其它地方不容易取得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得到的好处甚至比自己付出的还多。就是说,她认为做志愿服务既支持了社区,也有益于自己。
美国人的义工精神源远流长
今天的美国义工精神其实已经深深根植于美国人的价值观念当中,美国人以当义工为荣为乐,乐于无偿奉献已变成为一种美国社会特有的文化内容。美国人做义工可以说是不分年龄、种族和贫富,不论工作与否,许多人只要有时间,就很乐意去帮助有需要的人和社区(机构)。
美国人把志愿服务看作是应尽的义务,把回报社会看作是最主要的信念之一,是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志愿服务精神的养成和传承,靠家庭、学校、团体、教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人们注重身体力行、不图名利、以做好事为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美国人如此愿意无偿付出?他们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有人认为,是因为美国大多数人信教,是上帝叫他们去这样做的。
专门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学者指出,美国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使美国的义工活动独树一帜。美国人的这种志愿精神可能源自美国开拓新疆土的时代,因为当时的生存条件极为恶劣,定居者相互之间离得很远,所以必须要互相扶持,从而养成新移民们之间相互帮助、不图报答的社会风气。美国社会逐渐有了不成文的鼓励,志愿服务时间长、表现特殊的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会更被看重或被优先考虑。这些都有利于在全社会使乐善好施成风,并得以延续。